基于职业属性的专业观
发布日期:2022-05-09
从现代职业教育的起源来看,任何职业劳动和职业教育(包括培训)都是以职业的形式进行的,它意味着职业的内涵既规范了职业劳动(实际的社会职业或劳动岗位)的维度,又规范了职业教育(职教专业、职教课程和职教考核)的标准。这就是著名的职业性原则。
从事职业劳动所需的本领要通过职业教育来获取。实现这一目标的教育载体,习惯上称之为“专业”。职业性原则表明,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职业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联系,这正是职业教育“专业”的本质属性,它建立在对职业特征研究的基础之上。
在宏观层面,职业具有4个特征:群集式的工作资格,即由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决定的职业从业能力;规范性的工作领域,即由职业资格以及工作手段、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决定的社会的职业劳动分工;层级型的工作空间,即由从业者的职业资格与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并根据劳动组织结构决定的职业活动范围;社会化的工作价值,即由劳动者的职业贡献所决定的社会的职业价值认可。
在微观层面,职业也具有4个特征:确定的工作对象,如材料、产品或人:确定的工作手段,如机器、工具、仪器、计算机等;确定的工作地点,如产业部门、行业领域所决定的劳动场所(厂、矿山、农田、机关等);确定的工作岗位,如单位、部门和机构里的具体劳动位置(操作、检验、维修、管理等)。
由此,职业不仅是个体所获取的职业资格与所习得的工作经验的一-种组合,更是个体与社会融合的一-种载体,是个体社会定位的一种媒介,也是个体与社会交往的最本质的一个空间。国家正是通过专门的职业劳动这样一种特 殊的社会组织形式,对社会环境稳定与个人心理稳定实施有效的调节与控制。职业是社会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融入的最本质的要素。
根据职业性原则,以“职业”形式运行的职业教育的专业应凸显职业的内涵。它体现在四方面:一是专业划分的基础与相关职业在职业资格(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所具有的一致性;二是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的依据与相关职业在职业功能方面所具有的一致性;三是专业教学过程的实施与相关职业在劳动过程、工作环境和活动空间(职业情境)方面所具有的一致性;四是专业的社会认同与相关职业在社会上的地位及其社会价值判断方面所具有的一致性。
但是,这种“一致性”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的“专业”等同于职业。专业是社会分工、职业归并和价值认可的产物,应具有职业定向功能、生计主导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鉴于此,专业的数量既与职业分工的专门化程度相关,又受科学技术的合理性与教育效益的最大化的制约,所以专业划分应尽可能多地覆盖社会职业或工作岗位。
从一组已有的或新出现的相关职业或岗位分析入手,列出这些职业或岗位所需要的知识点、技能点以及对工作态度的要求,然后根据职业环境和职业能力的同-性原则,对其共同点进行归纳。如果一组相关职业或岗位具有共同的基础文化、共同的专业基础和相近的专业技能的要求,而且具有共同组织专业教学的可行性,有适宜的培养规模和必要的教学条件,就可以将其作为一个新的专业进行教学试验。经过一定周期的教学实验后,成功者就可以列为正式专业。这一职业分析的方法具有系统设计的性质,是对显性的职业资格要求的科学描述,也是对潜在的职业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是从教育角度对职业劳动的研究。
由此可以看到:一方面,职业教育的“专业”不等于学科门类,不侧重于学科分类的学术性,不是学科专业的“压缩饼干”。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专业”也不等同于社会职业或劳动岗位,与社会职业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是对社会职业的“岗位群”、“职业群”所需的技能、知识与态度的一种“科学编码”,是一种建立在职业分析基础上的教育“载体”。
这就是极具哲学思辨传统的德国将职业教育的“专业”理性地称为“教有职业”(培训职业)的原因。应该说,“教育职业”凸显了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它才是职业教育专业的正确名称,才是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关于“专业”的称谓。
综上所述,职业性原则是对专业与职业这种密不可分的关系的高度概括,是职业教育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专业的职业属性,正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 主流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最本质的基础,是职业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的最本质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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